为传达贯彻全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培训班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管理,规范医疗责任保险承保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8月8日上午,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医疗纠纷处置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会议,烟台市司法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委直各医疗机构及滨医烟台附院、解放军第970医院分管院长;医疗责任险共保体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共40余人参会。会议还专门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参会。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立平在讲话中,介绍了烟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及医疗责任险开展情况,对调保联动的医疗纠纷调处“烟台模式”做了详细解读,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医疗责任险的重要性,认真排查未参保的医疗机构,督促在共保体内参保,切实发挥医疗责任险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葵阳传达了全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培训班的会议精神,指出:一是要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及贯彻落实。二是畅通医疗机构投诉渠道。二级以上医院要在显要位置公示投诉电话,保证畅通。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社会公示。三是加强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通过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及医院等级评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医疗纠纷。四是要按时间节点落实好改善医疗服务60条措施,确保落地见效。五是加强医患沟通和告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置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六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及保险机制重要性的认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参保共保体,进一步增加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保比例,县市区和委直单位医责险参保情况纳入平安医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