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见习人员按照公布的就业见习单位、岗位信息要求以及报名对接时间安排到自己专业相对应的见习单位进行报名对接,(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对接时间:8月8日-8月15日);
2、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进行报名对接初步达成协议后,报送以下材料:(8月15日前)
①高校毕业生:a、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d、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四种材料复印件各两份)e、《忻府区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f、《见习单位承诺书》(以上材料各两份)
②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两份)c、《忻府区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d、《见习单位承诺书》(以上材料各两份)
3、经审核同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要求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一年期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收回《忻府区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承诺书》、保单复印件,发放《见习工作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