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利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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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一声巨响,小编闪亮登场!
他来了,他来了
小编带着好消息走来了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下
贫困生和建档立卡同学的相关知识
快来一起看看具体要求吧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所需材料:
《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并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签字盖章,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其家庭登记情况截图并加盖当地县(区)扶贫办公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所需证明材料一览
1.家庭主要成员(除本人外,包括父母、未成家独立生活的兄弟姐妹)收入证明,相关要求如下:
(1)家庭主要成员如有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开具;
(2)家庭主要成员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工资卡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且必须有最近一个月的工资记录;
(3)家庭主要成员如没有工作单位的(含在家务农人员),由所在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就业情况及收入情况证明;
(4)家庭主要成员中(除本人外)年满16周岁,在校就读的学生由就读学校管理部门出具在读证明。
2.家庭主要成员中或本人若有伤残人员,出具伤残人员的伤残证或伤残鉴定书复印件;有大病患者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日期从提交认定申请的当日开始推算)的医药费清单;有长期患慢性疾病的,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近三年治疗花费情况的证明或清单;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需出具事件责任认定、处理结果、是否有赔偿等材料。
3.家庭主要成员(除学生本人外)的户口簿复印件。
4.学生父母离异的,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后,院系酌情评定。
5.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的,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后,院系酌情评定。
6.家庭需赡养老人情况(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提供乡镇民政部门有效证明。证明中需说明是独立赡养还是共同赡养以及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若身体患有疾病,需参照第2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家庭遭遇地震、旱灾、洪灾、泥石流、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中注明因灾造成的损失情况)。
8.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并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签字盖章,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其家庭登记情况截图并加盖当地县(区)扶贫办公章。
9.低保户、特困职工户需提供低保证(需有当年审核盖章)或特困职工证明(需是当年的时间)或银行打印的低保金发放卡近期发放低保金的流水(需有发放低保金字样),和学生本人与低保户或特困职工户为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证明。
注:上述证明材料由各院系审核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可取消申请学生的困难生资格或拒绝将其列为认定对象。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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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刘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