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回款“难于登天” 4000家药企“有苦难言”

来源: 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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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去年湖北省公立医院960天不回款,三级医院欠款1.4亿,面对“两票制”等政策的落实,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到底应该如何做?是彻底与医院撕破脸皮,对簿公堂?还是忍气吞声,继续依靠外借资金艰难度日?显然二者的做法都过于极端,不符合目前中国医药市场的实际情况,而面对社会普遍需求的药品降价,找出影响药品价格的因素,找出药品回款困难中的原因所在才是关键;协同医院、政府、企业三者,一方面政府想方设法促进医院回款周期,一方面积极主动的解决企业与医院交易地位上的不对等,一方面促进“医药分家”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或许才是医药行业真正的出路。


说到影响药价的因素,就不得不提到医院回款的问题,从去年的各大上市企业的年报中都可以清晰的看到,应收货款数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也正是企业应收货款数额过大,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不得不外借资金周转,才使得企业利润下降(如此大基数的贷款,利息也是很贵的),因此部分网友推断“药价虚高”的同时,或许有着“回款不利”的影子。


再来,说到医院回款的问题,更不得不提的是“两票制”,在“两票制”出台之前,药企并没有直接面对医院,都是经过一系列经销商把药品销往医院,自然回款问题就是经销商的问题,但在2017年4月,两票制全面实行后,企业需要直接面临医院,相当于把以前经销商垫付资金的压力直接转嫁到药企身上,而面对全国如此多家的医院,压力自然成倍增长。


2013-2019恒瑞应收货款及年增长率


注:2017年4月,两票制实行


药智网从上半年上市医药企业目前已公开的半年报中,梳理了营业收入前五名的应收货款相关数据,汇成下表,目前为止,医药企业的应收货款占总资产比例普遍在10%以上,部分企业超20%,更令人震惊的是基本所有企业应收货款都远远超过上半年的净利润,以东诚药业为例,比例甚至达到了500%。将近10亿的欠款金额,如果贷款,每年至少需提供1-2亿元的利息,企业利润缩减至少20%,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实。


2019上半年年报中应收货款比例表



如今,回款难,老大难,这样的问题存在不是一天两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的日经月累也注定造成了如今愁云惨雾的局面,据药智网联合创始人李天泉分析,通过历来事件的发生,我们不难发现造成如今局面的几个重要原因:


1.医院的确没钱,自从医保开始实行,费用后结算就是这样规定,“先看病后付费”,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病人看完病只需交纳自己的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直接支付给医院。而正常情况下,医院收到医保垫付部分的回款,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久,并且医保局还会在一年半到两年内复查医院是否违规,如果违规,可以削减付款数目或者拒付钱款,医院为了经营,给企业的回款等到医保结算后,也在情理中。


2.虽说近年来国家陆续公布了不少文件,强调了回款的问题,缩短了医保中心回款周期,类似于《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中提到的,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前,按照不低于专项采购预算的30%提前预付医疗机构,并要求医疗机构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并且鼓励医保经办或采购机构与企业直接结算或预付药款。但个别医院就算收到医保中心的结算资金,仍然不愿把钱给药企,他们认为,药企在药品方面的利润,就算受到国家的管控,其利润也远远未达到无法支撑的地步,故意拖延回款时间,也就意味着短期内手里的资金会结余更多,回款优先度自然一降再降。


3.最后一点,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医院与药企之间的不对等性才是造成现在局面的根本原因,医院什么时候回款在某种层面上也成为了一种策略,原安徽省广德县人民医院院长徐明亮因受贿被告,行贿人多是药械公司的业务员或经理,近10位证人表示,给院长塞红包就是为了能在回款上多倾斜,多关照,不让公司资金压力太大。就此事件而言,对于回款问题,医院占有绝对的主动权,医院把药品回款当做一种与药企谈判的筹码或者说是优势。只要回款周期在手,谈判的主动权就在手,交易的不对等性体现得淋漓尽致。


当然以上所描述的,实际上是造成如今药企巨额应收货款的部分原因,但却也都是至关重要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既然回款不利的原因都已找到,那么如何解决问题自然成为重中之重,药智网联合创始人李天泉认为政府作为医院与企业两者的上级,因积极主动的承担起解决问题的重担。

1. 4+7目前的确对欠款问题有所缓解,但因为现在处于试行阶段,药品品种数目不足,仅区区25个,对于中国如此大基数的药品来说,杯水车薪,如果未来能全国全面的推广,或有希望解决现有药企回款问题;


2. “医药分家”是趋势,是中国医药产业未来行进的方向,效仿美国,日本,进行“医药分家”改革才是核心。把医疗作为单独的服务,医院门诊只提供诊断服务,患者拿药可以在医院之外的组织进行,如此一来,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3. 尽可能加快医保结算中心对医保费用的审核速度,缩短结算周期,减少中间等待流程,使货款可以快速到达药品生产企业手中。(7月中旬,国家公布的提前预付上月40%的医保费用给医院,使医院回款更快);


4. 另一方面,联合商业银行,成立药品企业“低息专项”贷款项目,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在已固定的回款周期内,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成本压力。


其实为了降低药价,一味单纯的压迫药企的利润太过于片面,商人逐利是天性,解决医院与企业交易地位上不对等的同时,政策上还需要严格执行“医药分家”,这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兼顾政府、医院、企业三者利益,不做竭泽而渔的事,才是真正聪明人的做法。


内容来源 | 药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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