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批20个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必须进市级和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监控目录!

来源: 医药魔方Info/yiyaomofanginfo
8月12日,黑龙江卫健委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学和生物制品)》,与之前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列出的20个品种完全相同,但是随附的其他相关要求颇有几分亮点!
 
明确要求20个品种必须进市级、医疗机构目录
 
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各地应于8月15日前完成《市级目录》调整并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20个品种,必须全部列入各地调整后的《市级目录》中。
 
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根据《市级目录》再结合该院药品使用情况,8月31日前确定至少30种药品作为重点监控药品。同样的,必须包含该20个品种。

 
这是首个省份明确要求下属地区必须全部包含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的20个品种,已经出了辅助用药监控目录的几个地区及自治区:内蒙古、西藏、山东青岛、山东威海等地,除江西省外均对该20个品种有部分的调入调出,
 
临床管理加强,每月监控上报不合理使用病历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制定适用的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对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前置审核和处方点评,每月20日前将不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病历(至少10份)上报检测平台,并列出了评分标准如下:
 

加强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将目录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作为负责人主要考核内容,与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每季度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情况按照使用金额和数量降序排列,上报监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