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2日共7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华市康济南街368号水务大楼三楼、金华市光南路1329号联建楼三楼;
邮编:321015;
联系电话:0579-82176592、 0579-8219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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