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昨日(8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根据今年5月22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到2019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据《新华社》消息,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860个,县域医疗共同体3129个,跨区域专科联盟2428个,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5682个。医联体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随着各地医联体的推进,也改变了各级医疗用药市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逐渐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向单家医院或多家医院(医联体)转移。
医联体作为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一直以来被给予厚望,各地形形色色的医联体也不断涌现,并初且成效。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2017年1月23日,原国家卫计委(现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分区域、分层次就近组建医联体。2017年3月5日,李总理作政 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医联体建设正式上升为一项国家层面的政策。2017年4月12日,李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医疗服务。提出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
2017年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四种医联体组织模式和各自功能定位。
同时指出,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2018年8月,《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制度,逐步建立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等级评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等挂钩,进一步加速了医联体建设的步伐。医联体的四种模式: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医联体的四种模式分别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城市医疗集团:即以1家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1+X”医联体,纵向整合医疗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医联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促使医联体成为目标一致的共同体。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医联体内以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为纽带形成松散型合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这种模式我们也可称之为城市医联体,而最具代表性的则是深圳罗湖模式。2015年8月20日,深圳市罗湖区整合区属5家医院和23家社康中心,成立一体化紧密型唯一法人代表的医院集团,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精简人员、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通过“总额管理,结余留用”的方式,由“保疾病”转变为“保健康”,更让政府、医院、医生和患者形成“利益共同体”。该模式已入选国家“深化医改重大典型经验”,被全国推广。
县域医共体:重点探索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这种模式最为典型的则是安徽天长模式,2016年,以天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天康医院3个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分别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结对协议,组建3个县域医共体,成为全国医改典型。医共体牵头医院确定15个康复期下转病种,急性期在中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到镇卫生院进行后期康复治疗,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同时,医共体内实行按人头总额预付,交由牵头医院统筹管理,年底结算,超支由县级医院承担,结余由县级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6:3:1比例进行分配。跨区域专科联盟:根据区域内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一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提升解决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形成补位发展模式。横向盘活现有医疗资源,突出专科特色。远程医疗协作网:由牵头单位与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二级、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可以说是这四种模式中的一体两面,并且两种模式都有较为成熟的经验案例。
例如,浙江目前有70个县(市、区)已全面推开医共体改革,208家县级医院、1063家卫生院组建成161家医共体,在医共体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已走在全国的前列。
不久前,浙江在县域药品耗材采购环节作出重大举措,7月1日起,将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权、支付权全部收回到县域医共体,由医共体牵头单位来统一管理。
这也给药企一个重大提示:对于乡镇基层机构,过去是一家家机构开发,现在只需盯住县域牵头单位,县域准入解决,基层成员医疗机构成片解决。相应地,在推广上,县域牵头单位成为项目制学术推广的起点,布局整个医共体学术体系。
同时,浙江县域医共体将进行DRG试点,通过打包收费的形式,将药品和耗材内化成医院的运营成本,最终实现收付费的闭环。如此一来,医生和医院将失去多开药的源动力,改革也将打破药品供应中的药企、医药代理商、医院、患者之间的平衡,药企将面临新一轮冲击。此外,前几日(8月9日),浙江省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开展多种形式合作。
同时,支持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等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联体建设,帮助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根据专科特色和学科优势,联合公立医疗机构发起或参与专科联盟,带动提升区域专科服务水平。
这可以说是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又进一步,而城市医联体的建设是否也可以借鉴县域医共体的成功经验呢?
据国家卫健委统计,2018年,全国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患者1938万例次。其中,上转患者比上年同期减少15%;下转患者比上年同期增加83%。75%的医疗机构实现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所有地级市和1800多个县。截至2018年底,全国62%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22%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这也意味着,各级医疗市场的用药情况也随着医联体的建设而变化,许多药企也已提前布局转型,而当下,主攻城市医联体和下沉县域医共体,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