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出台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 陇西医保/longxiyibao


 来源:定西医保

定西市出台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举报

奖励办法


近日,定西市医疗保障局、定西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定西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或提供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处理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情况属实,举报后发现未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可视情况给予100元-2000元奖励。
实施细则列举了五种类型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经医疗保障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认定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举报受理、奖励条件、奖励标准、 奖励程序、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为便于群众举报,现将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定西市医保局:0932-5941988
安定区医保局:0932-8815062
通渭县医保局:0932-5556829
陇西县医保局:0932-6626312
渭源县医保局:0932-5916862
临洮县医保局:0932-2242187
漳   县医保局:0932-4879958
岷   县医保局:0932-772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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