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接种对象。
(2)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
(3)分发和领取疫苗。
(4)准备注射器材。
(5)准备药品、器械:准备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1:1000肾上腺素、自毁型注射器回收用安全盒及污物桶等。
(6)为新生儿提供首剂乙肝疫苗接种的单位,根据辖区内儿童预期出生情况,提前准备乙肝疫苗、注射器材及相关记录资料,保证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快接种。
(1)接种场所的要求。
(2)核实受种对象。
(3)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4)接种现场疫苗管理。
(5)接种操作。
1)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无误后予以接种。
2)皮肤消毒:
①确定接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瘢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
②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晾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
3)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国家药典的规定。
4)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
①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
②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③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6)接种记录、观察与预约。
1)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或计算机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接种记录书写工整,不得用其他符号代替。
2)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须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3)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4)负责新生儿接生的单位在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后,应当填写首剂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卡,同时告知家长在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建证、建卡,并按免疫程序完成第2、3剂乙肝疫苗接种。
(1)清理器材。
1)清洁冷藏容器。
2)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3)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2)处理剩余疫苗: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1)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
2)将冷藏容器内未打开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3)接种单位在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剩余疫苗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3)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需补种的人数和名单,下次接种前补发通知。
(4)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和下次接种的疫苗使用计划,并按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