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务工作者的守法意识,帮助大家学习和理解信息公开条例相关修订内容,2019年8月15日下午,鹤壁市卫生健康委举办了法律专题知识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
来自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的李宏亮律师对此次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的三大块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讲座中,李宏亮律师列举了丰富的案例,从多角度多方面阐述了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和其深远意义。
其次为引导我市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李律师还做了“医疗机构风险防范讲座”,结合我市的医疗实际环境,运用数据和我市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从医患关系现状、医疗主体风险、医疗病历风险、医疗程序风险、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医疗机构风险防范的解读。强调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患纠纷的前提,较强的法律意识是防范医患纠纷的保证,总结了化解医患危机的九大原则和处理医患纠纷的十个要点。
讲座结束后,大家都表示李律师的讲解图文并茂、主题明确,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务案例,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医疗机构风险防范”的精神实质有了更加清晰和明确的认识,增长信息公开工作常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对提高我们医务工作者的法律素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陈怀礼强调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并列举最近几次信访案件中投诉较多的几种情况,要求医务工作者要警钟长鸣,要有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力争使我市医疗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最大限度的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讲座有我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单位的行政主管领导和负责法制工作的分管领导及法制科长、医政科长、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约15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来源:鹤壁市卫生健康委法制科
发现更多精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