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原CFDA下发的《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迟迟没有“转正”,原本以为这个方案不会落地了,但是,想不到江西昨日发了类似的通知,看来,江西要将生产工艺核查的工作进行到底了!
产品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处方和生产工艺、生产范围、组织生产;
是否建立药品和提取物品种档案(含法定标准、工艺及其相关批件等,企业围绕标准、工艺等制定的内控标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
是否如实登记药品和提取物成分、辅料、处方、工艺、标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严格按规定完成变更。
《通知》要求,首次报告时间截止2019年12月20日。此后定期报送:
含注射剂的企业实行半年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各报一次。
不含注射剂的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实行年报,每年12月底报一次。
药品工艺核查迫在眉睫
最新消息!又有两药企,财政部进驻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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