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李萍重伤入院,家属被告知其脑死亡后放弃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石祥林却发现“捐献”有假。
这起离奇的案件发生在安徽蚌埠怀远县。8月8日,怀远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陈虎向记者证实,李萍的器官“捐献”,并非通过正规途径,“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记者近日从办案部门获悉,涉案的6名医护人员已被以涉嫌侮辱尸体罪逮捕。据怀远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由市、县两级公安联合调查,目前仍在侦办中。
据患者家属透露:此6人除了杨素勋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另外5个是南京鼓楼医院的,而做摘除器官手术的江苏省人民医院。目前事情还在调查中。
患者李萍受伤后曾入住怀远县人民医院。
去年,2月李萍和小儿子石祥林等人被大儿子执斧砍伤,但李萍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但是,在一个月之后做伤情鉴定时,石祥林却被法医告知:“母亲的肝肾器官已经被摘走了”。然后,石祥林翻出“捐献表”,发现存在有严重问题:上面有父亲和妹妹的签字,但却没有公章也没有编号,而且20万元的“国家补助”被从一个私人账号转到了石祥林的堂兄的账号里。
这是一次“假捐献,真买卖”。怀远县ICU主任杨素勋甚至提出46万元“封口费”, 目前,6名医护人员涉侮辱尸体罪被捕。
首先,20万的国家补助到底是谁给的?到底有没有存在“买卖器官”的黑产业链?杨素勋这么操作熟练,是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明确“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器官移植必须坚持这条底线,否则器官一旦和金钱联系上,就会溃败成最肮脏的生意。那么,高达20万的“国家补助”是谁出的钱?出手这么大方,这些器官到底有没有被卖钱?卖了多少钱?一被举报,张罗“捐献”的杨素勋就主动提出要拿45万元来封口,那么他平时拿了多少钱?
在脑死亡短短几个小时之内,摘取器官的救护车、摘取器官的医护人员就已跨省到位,之后,接受器官的医院包括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以及北京的一家医院,小小怀远县医院一个ICU中心主任,有什么能量,可以轻车熟路调动大半个中国的医疗资源?
第二,既然李萍的遗体属于“假捐献”,没有公章,没有进入红十字会的系统,但是这种违法器官,为什么被北京、天津、南京的正规大医院接受?
不经过红十字系统的捐献、分配系统,器官就能地跨千里、流转在多家大医院里,这背后的信息链、“产业链”是怎么形成的?这背后有没有一张地下的器官倒卖的暗网在发挥作用?提出需求、器官匹配、检验、器官摘除、运输、冷藏、手术移植……涉及方方面面,由红十字会运作上尚且很吃力,“暗网”是怎么做到的?
按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对石祥林的说法,他们已经开除了两名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协调员。但是当初这些协调员又是如何移花接木,将非法器官带进了正规大医院的?也应该做出全面的调查。
第三,明摆着是违法器官,为什么没得到司法的及时纠正?石祥林2018年4月就开始举报,5月特意来到了北京,找到红十字会下属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核实,该机构也向国家卫健委医改医政局做了案情通报,但是案件一直没有得到查处,直到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省,案件才得到刑事立案。杨素勋的身影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器官捐献联系着两头的公平,一头是逝者的公平,捐献有没有真实反映其意愿?生前有没有得到正常的治疗?另一头就是接受器官移植者,在生的机会面前,有没有得到器官的公平分配?有没有人“加塞儿”?
彻底查清怀远假捐献的极端个案,对于整体提升中国遗体捐献事业的公信力、透明度,意义重大。“病灶”打开了,就必须做全面的调查,别急着缝合上,不能点到为止。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关于李萍器官去向的部分 受访者供图)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关于器官被摘除的描述 受访者供图)
(杨素勋发给石祥林的“器官捐赠材料” 受访者供图)
(受访者供图)
李萍丈夫和女儿签名的《中国人体器官登记表》,上面的登记单位和编号均是空白,也未盖印章。受访者供图
来源: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
东方网 作者: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