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导组介入: 江苏两大医院5人涉嫌被捕

来源: 医药企业联盟/yiyaoqiyelianmeng


53岁的李萍重伤入院,家属被告知其脑死亡后放弃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石祥林却发现“捐献”有假。


这起离奇的案件发生在安徽蚌埠怀远县。8月8日,怀远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陈虎向记者证实,李萍的器官“捐献”,并非通过正规途径,“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记者近日从办案部门获悉,涉案的6名医护人员已被以涉嫌侮辱尸体罪逮捕。据怀远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由市、县两级公安联合调查,目前仍在侦办中。


据患者家属透露:此6人除了杨素勋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另外5个是南京鼓楼医院的,而做摘除器官手术的江苏省人民医院。目前事情还在调查中。


患者李萍受伤后曾入住怀远县人民医院。                                                                          

 

如果不是这件事情东窗事发,谁能想到如此严肃和庄严的遗体捐献也能有“假”?而由县人民医院ICU科主任个人主导的非正规“遗体捐献”?正如网友所言,这一结论真是“细思极恐”。
       也许看起来无论通过何种途径、采取什么方式,捐献出去的遗体器官一般还是用来救命,可是如果这一过程掺杂了各种利益黑手特别是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那就非常可怕了。就如一名网友猜测的那样:“如果从一开始就是欺骗,李萍根本没有脑死亡,是停止了生命维持才导致的死亡……”
       这样可怕的“剧情”,恐怕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虽然现在经过李萍小儿子的不懈努力,在中央督导组的介入下,时隔一年之后,当地警方对此事立案调查并以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将包括杨素勋在内的6名医护人员逮捕。然而,对于这起遗体捐献奇案,还有不少疑问待解:
       首先,作为经常和逝者打交道的县医院重症科主任,杨素勋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这属于什么行为?有着什么目的?除了李萍这一起,他还干过多少这样的事情?事后他为什么要给李萍家人46万元“封口费”?他到底在害怕和掩盖什么?而李萍在遗体捐献前前是不是真的已经脑死亡?
其次,除了这个浮出水面的杨素勋,与他一同被捕的另外5名医务人员又是谁?为什么还有外省市的?他们是怎么勾结在一起的?还有那个转账人“黄超阳”又是何许人也?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个完整的遗体器官贩卖黑链?而在他们背后,是不是还有一张更为庞大和惊人的人体器官地下交易黑网?
       再则,李萍是2018年2月份就被摘除器官,他的小儿子也于当年6月就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此事,相关部门也曾到怀远县人民医院调查,可这件事为何后来就没了下文?为什么直至一年之后,当事人又向进驻蚌埠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二组反映相关问题,当地警方才予刑事立案?到底是谁在包庇杨素勋,又将这一惊天内幕压下?这些部门的责任,是不是应该一并进行追究?
       此外,还有李萍小儿子质疑的那样,从具体案情来看,涉案人员不仅在摘取器官的过程中“侮辱尸体”,还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没有买卖的话,给我们家属的几十万哪来呀?”但当地警方为何仅仅是以侮辱尸体罪立案调查?这究竟是要“保护”涉案人,还是故意避重就轻,不想揭开此事之后可能存在的人体器官贩卖黑幕?
       毫无疑问,以上问题必须彻查,不仅要还死者李萍和她亲人一个公道,更要给全社会一个明白;不但要揪出伸向患者遗体的黑手幕后及其利益黑链,更要还正规遗体捐献一个清白,给公众想要的安全感。
一场因家庭内部纠纷而起的“假捐献”风波,“信息量太大”,值得好好追问:游离于红十字会遗体捐献体制之外的“黑捐献”能量,究竟有多大?

去年,2月李萍和小儿子石祥林等人被大儿子执斧砍伤,但李萍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但是,在一个月之后做伤情鉴定时,石祥林却被法医告知:“母亲的肝肾器官已经被摘走了”。然后,石祥林翻出“捐献表”,发现存在有严重问题:上面有父亲和妹妹的签字,但却没有公章也没有编号,而且20万元的“国家补助”被从一个私人账号转到了石祥林的堂兄的账号里。

这是一次“假捐献,真买卖”。怀远县ICU主任杨素勋甚至提出46万元“封口费”, 目前,6名医护人员涉侮辱尸体罪被捕。

首先,20万的国家补助到底是谁给的?到底有没有存在“买卖器官”的黑产业链?杨素勋这么操作熟练,是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明确“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器官移植必须坚持这条底线,否则器官一旦和金钱联系上,就会溃败成最肮脏的生意。那么,高达20万的“国家补助”是谁出的钱?出手这么大方,这些器官到底有没有被卖钱?卖了多少钱?一被举报,张罗“捐献”的杨素勋就主动提出要拿45万元来封口,那么他平时拿了多少钱?

在脑死亡短短几个小时之内,摘取器官的救护车、摘取器官的医护人员就已跨省到位,之后,接受器官的医院包括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以及北京的一家医院,小小怀远县医院一个ICU中心主任,有什么能量,可以轻车熟路调动大半个中国的医疗资源?

第二,既然李萍的遗体属于“假捐献”,没有公章,没有进入红十字会的系统,但是这种违法器官,为什么被北京、天津、南京的正规大医院接受?

不经过红十字系统的捐献、分配系统,器官就能地跨千里、流转在多家大医院里,这背后的信息链、“产业链”是怎么形成的?这背后有没有一张地下的器官倒卖的暗网在发挥作用?提出需求、器官匹配、检验、器官摘除、运输、冷藏、手术移植……涉及方方面面,由红十字会运作上尚且很吃力,“暗网”是怎么做到的?

按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对石祥林的说法,他们已经开除了两名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协调员。但是当初这些协调员又是如何移花接木,将非法器官带进了正规大医院的?也应该做出全面的调查。

第三,明摆着是违法器官,为什么没得到司法的及时纠正?石祥林2018年4月就开始举报,5月特意来到了北京,找到红十字会下属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核实,该机构也向国家卫健委医改医政局做了案情通报,但是案件一直没有得到查处,直到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省,案件才得到刑事立案。杨素勋的身影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器官捐献联系着两头的公平,一头是逝者的公平,捐献有没有真实反映其意愿?生前有没有得到正常的治疗?另一头就是接受器官移植者,在生的机会面前,有没有得到器官的公平分配?有没有人“加塞儿”?

彻底查清怀远假捐献的极端个案,对于整体提升中国遗体捐献事业的公信力、透明度,意义重大。“病灶”打开了,就必须做全面的调查,别急着缝合上,不能点到为止。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关于李萍器官去向的部分 受访者供图)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关于器官被摘除的描述 受访者供图)


(杨素勋发给石祥林的“器官捐赠材料” 受访者供图)


(受访者供图)

李萍丈夫和女儿签名的《中国人体器官登记表》,上面的登记单位和编号均是空白,也未盖印章。受访者供图


来源: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  

东方网 作者: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