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广东省药监局通报了全省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其中,有37名执业药师因“挂证”行为被通报,并有32人注册证已被注销。截至目前,广东省今年已来共计136名执业药师被通报。
此次通告强调,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
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各地应按规定严厉处理。
笔者梳理发现,此次被曝光的37位执业药师分布于深圳、惠州、潮州、广州、梅州等多个城市,挂证的单位包括了康泽药业、深华大药房、益民大药房等多家连锁药店。
另外,笔者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就八月份情况来看,这已是广东省第三次通报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其中,8月1日,广东省通报了28名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8月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有55名执业药师因“挂证”被通报,其中,已有48人注册证被注销。
也就是说,仅半个多月的时间,广东省就通报了113名执业药师被通报,可见广东省对执业药师的检查力度已是空前状态。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据了解,自2018年4月起,广东省的药店就开始实施分类管理,要求经营范围涵盖非处方药的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
而执业药师“挂证”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指的是执业药师向药店转让、借用(租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但并不以执业药师身份在岗履职。
近年来,随着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普遍发生,为规范执业药师行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2018年的8月,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于职业药师考试的报考资格以及“挂证”等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其中明确,出租出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涉及违规执业药师和违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目前,除了广东省以外,各地都对执业药师进行严查挂证,打击执业药师违规、不法行为。业内表示,虽然短期来看会让药师日子难过,但长期来看,未来药师的行为将更规范。按照未来每家零售药店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的规划,目前职业药师缺口比较大,不少地方正在尝试推进远程审方,或缓解执业药师区域间分布不均的现象。
图文来源:制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