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发话,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说涨价就涨价。
16日
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和减轻负担。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是重大民生关切。
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针对部分常用药出现短缺、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问题,要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
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自主合理定价、直接挂网招标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小品种药,采取集中采购、加强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等方式保供。
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升级。
在8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再次敦促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
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要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据不完全统计,除福建、河北、河南、广西、湖南已经明确跟进外,安徽、江苏、青海、内蒙古、重庆也均开始统计4+7带量采购品种销量,为适时跟进扩面做准备。
根据业内的最新消息,接下来,除4+7相关城市及河北、福建以外的所有内地省份,都或被列入4+7扩围的名单中。
4+7扩围的采购品种范围还是此前的中选25个通用名,但规格和剂型可能会有变化。采购的对象为该通用名下的原研、过评、视同过评的药品。
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参与厂家的增多,25个中选品种同通用名药品或许仍有降价空间。
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提高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
文件要求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以省为单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
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合理配备基本药物,保障临床基本用药需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医生优先使用。
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此外,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还是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日前,就有消息指出,重庆一家三级医院为保证基本药物的使用,停用了部分非基本药物的中成药。
在保证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政策主张下,长期来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动态调整是药企不容错过的机会窗口。
加强预警应对,搭建短缺药品信息采集平台,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和价格执法,对不合理涨价的依法依规督促尽快纠正,必要时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等措施。
对医药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完善激励惩戒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对垄断、操控药品市场价格等行为,依法实施巨额罚款、市场禁入直至刑事处罚。
可以说,药品价格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针对药品价格,有人大代表提出必要时对药品进行成本核查,国家财政部和医保局联手核查药企财务情况,也有专家分析是为了摸清药企成本,为药品进一步降价储备第一手的材料。
药品的涨价、短缺、乃至断货,有原材料价格上涨、环保压力、人工、包装成本上涨、运输成本上涨等原因,除这些常规因素外,一些操控药品市场价格的行为最为令人深恶痛绝。
针对垄断、操作药品市场价格的行为,业内一直呼吁加大侦查和罚款力度,相信如果能实行市场禁入和刑事处罚,可以进一步加强对于不法行为的威慑力。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