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范围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居住人员,就是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异地工作人员,就是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异地长期务工的人员;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即受医疗条件所限或病情需要等原因向外地转诊转院的人员。
备案方式
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本人办理的,需持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办理人身份证和就医人身份证、社保卡。
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确需变更的,按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备案并执行相应待遇政策;转诊转院的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一年,报销待遇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申请备案。
特殊情况可先行住院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前备案管理,特殊情况(如病情紧急)可先行住院,10日内补办备案。对于未备案发生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参保人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查询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异地定点医院和省内异地定点医院、药店。
工作要求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简化手续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落实经办服务的各个环节,实现线上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线下备案“即来即办”,手工(现金)报销“简明快捷”,使合情合理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不再成为群众的“痛点、难点”。
来源:河北发布、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编辑:康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