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安排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乌兰察布市2019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同时对考核、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乌兰察布市2019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关于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人员范围。按照每个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三)考核时间、地点:考核人员须在2019年8 月22日---2019年8月26日携带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到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新区广场西)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考核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
(五)考核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携带个人档案及相关考核材料到市卫健委进行考核。考生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于考核前到市卫健委办理。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联系电话:0474——8324039。
三、关于体检
(一)考核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检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乌兰察布市2019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日程表》。
(三)体检日程内每日上午7时30分开始体检。
(四)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原铁路医院、集宁区团结路34号)进行体检。乘车路线:7路公交车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站下车。联系电话:0474—2214199。
(五)体检费用自理,男体检费393元、女体检费405元;体检只限本人参加。
(六)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当日须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自带二寸免冠彩照一张,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递补。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附件点击下载:
《乌兰察布市2019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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