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扶贫进村入户 贫困对象享政策优惠 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报销比例比普通人群高5个百分点),个人自付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按照72-90%的比例再次给予报销。对于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 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70-9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以上三重保障均实行“一站式”结报。“一站式”结报:即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负费用。 二、普通门诊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80元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60%即时结报。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报销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特殊疾病,经敦煌市医保局审核认定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内按75%报销。 监制:龚德宏 审核:董万旭 编辑:贺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