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8月22日,我区组织召开了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会。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区卫健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贵虎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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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孙春兰副总理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职业健康工作的有关要求;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
会议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认清政治形势;二要认清问题本质;三要认清法律责任;四要认清未来趋势;
二、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预防控制,不断夯实职业健康基层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大农民工和输出劳动力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突出源头监管。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环节,用人单位要有充分预判,严格做好职业病危害评价和防护措施,并按要求开展验收。未经评价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三是强化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企业三级责任监管体系。要建好监管台账,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严重类和较重类企业要做好职业中毒应急预案,杜绝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三、狠抓监管执法,强力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一是狠抓日常监督检查。要通过“四不两直”或“双随机两公开”等方式,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狠抓“三同时”监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总体方针,狠抓“防、治、保”三个环节,不断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要求企业及时更换淘汰落后的防护设施设备,按需增设和改进新的防护设施设备,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把好“入出口”关,强化过程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或降低危害。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职业病危害严重,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责令关闭并严肃追责。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坚决打赢职业病防治攻坚战,为推动健康利州进程,加快建设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