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两种行为将受重罚,千万“绕开走”!
来源: 连锁药店网/lsyd188
据检察日报报道,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因低价收购医保药物,加价卖给药店赚取差价,不到一年倒卖药品金额高达上百万元。近日,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沈林林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今年30多岁的沈某某曾是药品销售人员,在泰安某医药公司从业多年。工作期间,他发现部分市民为了套现,用医保卡购买药品后低价卖出,甚至有人通过骗保等手段从医院或门诊购药后倒卖而赚取差价,这让他嗅到了“商机”。
2017年7月起,沈某某通过多方联系,在微信上结识了地处天津的凌某等三人(另案处理),经商定,三人手中的药品会通过沈某某进行销售。为了扩大药品采购来源,沈某某每月都会多次往返天津等地,从当地多渠道大批量购入步长脑心通、麝香保心丸、稳心颗粒等90余种药品。据统计,自2017年7月至案发,沈林林通过多种方式从天津购入药品近百万余元,并将药品推销到潍坊、泰安等近30家药店以及部分居民手中,获利5万余元。
2018年10月,当地公安机关与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药店部分药品来源不明,在对药店老板进行询问时,对方坦白了从沈某某处购药的事实,沈某某由此落网。公安机关在沈某某家中查获到了40余本销货清单,以及尚未售出的8万元药品。本案虽然矛头指向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但显然,涉及的近30家药店也难逃法律的制裁。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销售假药罪,因此提醒药店从业者务必从正规渠道购入药品,切莫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公安部日前决定,从7月25日起到今年年底,开展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行动要求,针对食药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突出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打掉一批犯罪链条,整治一批重点部位,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坚决遏制食药环等犯罪多发势头。其中,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经营药品、骗取医保犯罪成被列为工作重点,重拳打击下违法行径自然难以遁形,药店从业者必须严于律己。据杭州市市场局披露,2018年5月起,杭州兴世亚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农村地区老年人对第三类医疗器械不够了解的情况,采用“免费体验”的形式,通过员工轮流口头宣讲或播放电脑内的PPT图片等形式,对前来免费体验产品的中老年人进行“百世乐”高电位治疗的推销。当事人宣传的PPT中含有“安全性100%,老人、中年、小孩都好用,有效性达到98.86%”等内容,同时宣传“百世乐”高电位治疗仪具有调节自律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和免疫系统、防治各类慢性病等功能,并宣称产品适用人群为失眠、神经衰弱、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人群。
截至2018年10月26日,当事人通过上述宣传推广方式共计销售了19台“百世乐治疗仪”,每台销售价为16200元。当事人涉嫌在经营医疗器械过程中对产品的功能进行虚假宣传,2019年1月10日,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在向消费者宣讲该产品的功能时,超出产品注册证核定的适用范围进行虚假宣传,且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当事人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处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本案的违法事实在于超范围宣传。事实上,食药械领域违法宣传一直是国家打击的重点,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对于药店从业人员而言,在荐药过程中往往会非自觉地犯下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错误,虽然多不存在主观上的动机,却在客观上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因此务必在工作中、学习中时时树立法治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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