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在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制定《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最朴素的想法,就是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指南》除规定标签上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保质期外,还同时规定:
1.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明确标注投诉服务电话、服务时段等信息。生产经营企业保证承诺服务时段内接听、处理投诉举报,相关信息至少保存2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消费提示信息。
图片来源:品牌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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