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9年9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鹿城区卫健系统除外)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等次及以上。
(七)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9月4日。
1、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下半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9年下半年鹿城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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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鹿城精神病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区属公立医院,本次招聘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2015〕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调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选调)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9月4日8:30--2019年9月10日17:00。
网址:http://117.149.224.184:7000/signUp/
扫码进入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此期间,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或招聘(选调)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9月11日8:30--2019年9月16日17:00。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或招聘(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9月17日9:00--2019年9月18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004、006-009、012-013、016-018、020-021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001-003, 005,014-015,019,022,025-026,030-032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于2019年9月20日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9月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511室)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010-011,023-024,027-029岗位按照实际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开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0月16日9:00--2019年10月19日15:00。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分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两部分,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19年下半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9年下半年鹿城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2)。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10月19日
上午 9:00-11:00 岗位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现场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六)公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调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报名时对任职资格不作要求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88202157,5658815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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