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1日,受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专家组组长杨正春等复审工作组成员对广元市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审。副市长吴桂华出席汇报会。
广元市七个县区分别于2014年、2015年全部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广元市于2015年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各县区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全部通过复审。2018年,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928392人次,较2016年上升了67.21%。
通过3天的复审检查,专家组对广元市中医药工作事业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认为广元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服务范围深入拓展,中医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医养结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复审通报会指出,专家组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经过严格检查,认真复查评估,认为广元市的中医药工作符合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达到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检查重点指标,复审验收合格。
吴桂华表示,广元市将以本次复审评估为契机,认真吸纳借鉴,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医药工作,奋力推动广元市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
来源:广元日报
责任编辑:陶伟
编辑:黄呈韵
审稿:谢春燕、刘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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