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到特殊药品的相关政策,根据《运城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布第五批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运医险函[2019]57号),河津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运城市第五批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广大肿瘤患者在河津市人民医院即可购买到医保范围内的多种抗癌药物,无需外出到运城等地购买。同时,河津市人民医院有山西省肿瘤医院专家定期坐诊,方便广大肿瘤患者咨询就诊,免去患者来回奔波,为肿瘤患者提供便利。
购买及报销流程
温馨提示
1、特药使用申请一年办一次,需要更换药品的,须填写《特药评估表》审批。
2、原则3个月报销一次,统筹基金、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3、同一疾病只能选用同类药品中的一种药品,不得重复使用。
4、特药住院不能纳入报销。
特药品种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