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精神,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47名事业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直属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其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 (二)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特别注明除外。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四)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办法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时间:
8月26日-8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个人材料:
(1)填写《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网上下载后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4)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完成规培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定向委培生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选定一家单位一个岗位报考。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与录取办法:
1、面试、笔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笔试内容以本招聘岗位业务知识为主(其中招聘专业资格条件为初级职称和2018-2019年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笔试以本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定于9月4日,笔试时间定于9月7日,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3、体检、考核
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及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市中心医院 大简巷32号3号楼3楼职工服务中心 88071558 88070053
市人民医院 娄桥院区(古岸路299号)1916室 88306620 88306621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锦绣路75号 5号楼1017室 88913937 88913745
市中医院 六虹桥院区(蛟尾路9号)综合楼E615室 56671500 56671517
市第七人民医院 潘桥院区(学士前路158号)门诊楼415室 89870111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城大道41号公共卫生大楼709室 55597798
市急救中心 蛟尾路5号市急救中心大楼主楼511室 55581290
完整公告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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