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工作组已进驻三家三甲医院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全国公立医院价格整治已拉开序幕。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福建省卫生健康委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属公立医院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图片来源:福建省卫健委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医院自查自纠的情况,从省属公立医院中随机抽取省肿瘤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口腔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等3家医院进行检查。
由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相关处室人员组成检查三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检查一所医院,分别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本次检查自8月中旬开始,拟持续到9月上旬前。
从检查内容看,通过对医院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对有关医疗收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核实。具体包括:
(一)是否存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行为;
(二)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违规叠加收费、套取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形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三)是否按规定执行价格公示制度;
(四)是否存在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其他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或不合理收费问题,由领导小组检查核实、认定违规项目和金额后反馈给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限时全额清退患者,无法清退的款项按规定及时上缴同级财政。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由领导小组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小编查询各地方文件的时候发现,各地下发文件的依据都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通知》”,所以,这波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工作绝非个案,而是全国专项治理工作。
2019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二、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费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是否存在虚增使用数量方式变相多收费。
三、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率销售。
四、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五、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来源:医学界智库
作者: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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