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参保居民携带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0日前,在县内农业银行或信用社网点缴费。
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
(一)参保费资助政策。城乡特困、低保、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费按政策每年予以定额资助。
(二)特惠政策。
1、基本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 5 个百分点。
2、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至2000元。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最高90%。【(补偿基数0元---1万元(含1万元)报销72%;1---2万元(含2万元)报销77%;2---5万元(含5万元)报销82%;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7%;10万元以上报销90%)】
3、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特困、建档立卡、一般困难群众诊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路径进行报销和救助。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五保对象给予100%救助,低保对象给予80%救助,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给予70%救助。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实行“零押金”的“先看病后付费”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