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预防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切实打好整治环境污染攻坚战。8月13日至26日镇平县卫健委、县环保局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8月13日下午,县卫健委召开了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共33家单位负责人、县卫健委、县环保局的有关领导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县卫生监督所、县环保局、县卫健委监督股有关负责人就这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方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检查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强调和解读。县卫健委副主任李德强在会议上强调,各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这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本辖区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和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严重的将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会后,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环保局有关专业人员分为三组,对全县33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医疗废物管理文件缺失,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2、专兼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未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培训,未建立健康档案,防护用品配备缺失或不足;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收集不规范,存在未严格分类,混有生活垃圾,包装封口不规范,中文标签不完善,暂存设施不符要求等现象;4、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存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或协议、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缺失,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不清或缺失等现象;5、少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职责不明确;6、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加药,未记录,未设置相关标识等现象。
针对检查结果,8月26日下午镇平县卫健委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上一阶段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专项整治工作反馈会议。会议上,梁德绍副所长对上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李剑股长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最后,李德强主任对重点内容进了强调。要求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写出整改报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抓好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