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以来,我市连续发布了多条高温预警。
高温可使作业人员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中暑等不适,在生理功能上也有一系列的改变。在高温环境下发生的一系列生理变化超过机体的正常调节功能,会导致中暑,而高温中暑将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切实维护高温天气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支队组织全市卫监机构加强了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和单位的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目前,全市办理简易程序案件9件,一般程序案件3件。
什么是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健康安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高温作业的三种类型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陶瓷、玻璃、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等。这些生产场所的气象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而相对温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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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高湿作业
例如印染、缧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时,车间气温可达35℃以上,相对湿度常达90%以上。如通风不良就形成高温、高湿和低气流的不良气象条件,即湿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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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露天作业
夏季的搬运等露天作业,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受被加热的地面的周围物体放出的热辐射作用。
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做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No.1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No.2
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改革工艺过程,控制高温、热辐射的产生和影响,减轻劳动强度;
二是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
三是隔热,可以使用隔热材料、水和空气作为隔热层;
四是通风降温,除自然通风外,机械通风可选择风扇、喷雾风扇、集中式全面或局部冷却送风系统等,并且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No.3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No.4
加强培训教育
要专门组织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
No.5
制订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众号:成都卫生计生监督
依法承担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执法和计划生育等卫生计生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