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药品行业热点话题是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各自媒体纷纷转发并解读修改内容。《药品管理法》作为行业最高规定,它的修订蕴含着行业发展小趋势,如果能及时了解,全面解读,有利于把握新出现的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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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网售处方药放开?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曾明确提出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出乎很多人意料之外。但,本次的审议稿中,关于网络销售药品,明确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对于上述药品以外的处方药,没有明确提出禁止。
按照“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药品管理法及下级条例规定没有明确禁止网售处方药,可能会解读为放开网售。
网售处方药,是一个千亿级的市场,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药店,都会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1、大型第三方平台
大型平台极其烧钱,相信大部分企业都不会去涉足,机遇也仅仅落到极个别人的身上。互联网刚兴起时,很多大型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跃跃欲试,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他们就想办法游走在底线的边缘,通过不断烧钱的方式抢占市场占有率,经营除了处方药以外的药品与非药品产品。但是,持续的亏损打败了极大多数的企业,互联网销售药品模块能赚钱的极少数,更多是靠网售保健食品的高利润来弥补药品模块的亏损。
2、药店
网售处方药如果放开,实体药店的最后一块优势阵地也将失守,药店如何在这次危机中化险为夷,可参考以下建议:
一是需要考虑如何去搭建自己的网售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还是选择加入大型第三方平台,将自己融入大趋势;
二是需要打造自己的特点,如聘请丰富经验的老中医进行坐诊,已有不少药店的开店模式由原来的单纯销售药品模式变成前面中医诊所、后面药店的模式;
三是通过优势渠道取得控销产品,取得网络平台没有的药品品种;
四是可以考虑增加理疗、艾灸、针灸等服务,人工服务是互联网无法开展的,而实体店完全可以实现,因此可以通过增加人工服务的方式,打造自己的优势。
当然,网售处方药并未最终确定放开,也有委员基于处方药的安全性提出了建议继续禁止网售处方药的意见,因此,网售处方药是否放开,需要继续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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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规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增加该项规定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因素:
1、粤港澳大湾区因素
国内对于港澳的药品有着较强的“信仰”,它们在内地的市场潜力很大,不少人每年都会去跨界购买。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人或者港货店为了赚取中间利润,买药时就帮会身边的人购买,并赚取利润,按照现行规定,销售未经批准的境外药品,是按照销售假药论处,需负刑事责任。
大湾区建立后,粤港澳的人员来往、产业合作会越来越紧密,增加该项内容,有利于执法人员通过分析涉案人员主观故意、涉案金额及药品数量等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罚举措。
甚至可以假设,将来大湾区内,港澳的药品会不会被允许自由购进、使用,是可以抱有期待。
2、药品审批制度的改革的创新
为了使国内患者及时用上治疗癌症等救命药,国家不断改革审批制度,简化了程序、加快引进国外救命药的速度。但是,因为药品的风险性,药品审批程序无法过于简化,总体还是需要经历一段时间。
疾病可不会等待程序的完善,患者在生死之间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去境外购买,他们本意都是为了自己或者身边的人员延长生命,从而赢得等到药品被引入国内的时间。
在本意不是为了赚取利润,而是为了“救命”,药品是境外已批准上市并且安全有效,数量不多的不会引起国内市场秩序的混乱,该项规定是药品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补充。
当然,该项规定如果最终通过,对于上述行为是否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应该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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