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我市在2004年起试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2008年城镇居民医保启动,到2017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也把一些大病和慢性病纳入了医保范畴,让群众享受到真正的实惠。
2020年的我市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也已公布,每人每年250元,虽然个人缴纳的费用同比去年上涨了30元,但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了30元,达到每人每年至少520元(中央财政补助416元,省、州、市财政补助104元)。这意味着今年参保的总费用比去年高出60元,也意味着会获得更好的保障。同时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15元达65元,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再缴纳。
费用上涨后,部分参保人可能有想法,有的说费用年年上涨,负担太大,也有的说标准上涨没影响,只要能实现异地报销那就更完美了,还有的参保人表示:我平常连个感冒伤风的小病都没有,年年交医保都没用过都是白交,以后不交了。
对于不参保的做法,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意气用事,“城乡医保”作为农村居民唯一的看病保障制度,还是很划算的,尤其是在大病保险方面,更实惠,报销比例更高,所以,千万不要因为费用上涨选择不参保。
而且大家缴纳的医保费用大部分都是国家财政补助,这一点大家要明白,现在新农合已经和城镇医保并轨,好处还是很多的,其中有以下变化,大家还是好好看看吧,看完后,你就明白了。
1、自2019年9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因同一病种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报销:6000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调至60%;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调至65%;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调至75%;8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调至85%;封顶线由16.5万元调整为17万元。
2、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报销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为3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5%;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80%;8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总之,“城乡医保”制度越来越完善,费用上涨也是有原因的,毕竟很多之前不能报销的疾病现在也纳入了报销范围,相信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还会进一步完善,让城乡居民享受看病带来的实惠,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