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来源: 韩城市妇幼卫生平台/hcfywspt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韩城市卫健局于2019年7月18日组织召开了韩城市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启动会。
服务目的


通过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服务机构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服务对象


全市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

服务时间及频次


1、健康儿童应当在出生后28-30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筛查,共9次。

2、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生进行检查。

服务内容


在儿童健康检查时应当对0~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检查,对4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 28-30天

    28-30天:眼外观、光照反应

    3月龄:眼外观、瞬目反射、红球试验

    6月龄:眼外观、 视物行为观察、眼位检查

  1-3岁:眼外观、 眼位检查 、眼球运动检查 、视物行为观

  4-6岁:眼外观 、视力检查 、眼位检查、 眼球运动


流程图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流程图


6岁之前的视觉发育水平决定了孩子一生的视觉质量。儿童眼病有效治疗的“窗口期”短。一定要及早发现,及时治疗。请家长按时带领孩子接受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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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门 诊 办 0913-5212687

项 目 办 0913-5196305

            0913-5196253

孕前优生 0913-5196360

妇科门诊 0913-5196302

产科门诊 0913-5213120

儿 保 科 0913-5196326

中 医 科 0913-5196310


地址:韩城市妇幼保健院门诊部

(原计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