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启动2020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9月2日起,宣威市启动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8年490元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520元。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该市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征收工作纳入重要的民生工程狠抓落实,税务、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财政、 民政、教育体育、扶贫、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工作,确保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包括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对于特殊群体缴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需缴费70元;二是特困供养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是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12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四是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范围内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定额资助120元,不足部分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资助,救助人员对象由民政部门确定;五是对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卫生健康部门按1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参保对象个人自行承担。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刘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