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 黑 除 恶
若您在医院发现下列情形,请及时举报!
1.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从中牟利的人。
2.欺骗患者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倒卖资源,术中加价加项。
3.欺诈医疗、非法行医、黑救护车等。
4.在医院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人员参与涉黑涉恶问题的,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的,以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非法犯罪活动的,以恐吓、暴力手段阻扰卫生监督执法的。
7.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威胁、恐吓、侮辱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内影响办公的。
8.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
10.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11.影响卫健系统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456-7533582
现场举报:嫩江市人民医院党委办
邮箱举报:1075342575@qq.com
供 稿:王 俘
编 辑:张子涵
责任编辑:杨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