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有效保障合法医疗需求,消除安全隐患,市卫生健康委抽调专家分两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于9月9日——9月12日对全市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使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查范围为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督查委属、委管医院,重点抽查区县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由所在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查。
本次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的执业医师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等情况,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点评情况等。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制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
供稿:医政科
编辑、校稿:侯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