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口腔扁平苔藓②侵袭性牙周炎③复发性阿弗他溃疡,这三种病种由大连市口腔医院负责检诊认定。
2、银屑病由大连市皮肤病医院负责检诊认定。
3、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4、居住大连市市区内的参保人可在居住地就近参检。
5、境外就医的参保人,就医资料须有正规公证部门公证的翻译病志。
6、大连以外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如果医疗费用已经医保报销的,可携带相关病志材料到普兰店区医保中心盖章后,再到普兰店区中心医院进行检诊认定;未经医保报销的,必须携带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红色印章),住院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到普兰店区中心医院进行检诊认定。
7、肺结核、淋巴结核由普兰店区结核医院负责检诊认定;精神分裂症患者普兰店区第六人民医院负责检诊认定,慢性病毒性肝炎由普兰店区中心医院传染科负责检诊认定。(以上四种疾病全年随检)
为了方便参保人来院检诊,普兰店区中心医院特制定相应检诊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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