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庄河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
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安排
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19年9月16日开始启动。
一、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
(一)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
(二)病种范围:共计31种,见下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病种列表
1. 高血压病
12. 溶血性贫血
23.白塞氏病
2. 糖尿病
13. 白血病
24. 侵袭性牙周炎
3. 肝硬化
14. 复发性阿弗他溃疡
25. 口腔扁平苔藓
4. 风湿性心脏病
15. 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26. 银屑病
5. 肺心病
1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27. 下肢静脉曲张
6. 慢性病毒性肝炎
17. 再生障碍性贫血
28. 股骨头坏死
7. 肺结核
18.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29. 帕金森氏病
8. 淋巴结核
19. 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
30. 恶性肿瘤
9. 甲状腺功能亢进
20. 重症肌无力
31.精神分裂症
10.甲状腺功能低下
21. 系统性红斑狼疮
11.类风湿性关节炎
22. 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管理病种补助范围
(一)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
(二)病种范围:共计6种,见下表。
城镇居民门诊管理病种列表
1. 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2. 高血压(Ш期合并症)
3. 结核病
4. 慢性病毒性肝炎(含抗病毒治疗)
5. 类风湿性关节炎
6. 强直性脊柱炎
三、检诊时间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检诊时间
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检诊时间
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
四、检诊医院
检诊医院:庄河市中心医院(具体地点:庄河市体检中心,庄河水仙公馆一期西门北走100米,乘坐公交车106、107、117、201路到水仙公馆站下车)。
肺结核、淋巴结核由庄河市结核病防治所负责检诊认定;精神分裂症患者由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检诊认定。以上三种病全年随检。其余病种由庄河市中心医院负责检诊认定。
五、参检须知
(一)要求
所有参检人须严格按公布的检诊时间及指定医院参加检诊认定。检诊工作采用统一检诊认定标准、统一管理流程。
(二)检诊需提供材料
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
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提供病历资料: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提示: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1.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2.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3.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脏病(CKD)三期及以上、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十二种病,可携带住院材料到曾住过院的大连市内三级或专科医院检诊;也可携带住院材料到庄河市体检中心检诊。大连以外异地住院的患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庄河市体检中心检诊(未在本地报销的必须带住院收据原件或复印件)。
(三)特殊情况人员安排
1.居住大连市区域内(包括在大连市各区市县居住的)可在居住地就近参检。
2.居住大连市区域以外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六、复检安排
检诊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复检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期间,具体时间另定。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七、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于2020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八、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会保障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咨询电话:
庄河市中心医院:89869516
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89707589
庄河市结核病防治所:89879006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89725676 8972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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