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质量提升 专项行动中期督查

来源: 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hzwjzf_9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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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业,保障健康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推动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持续走深,近日,市卫生监督所抽调市、县区骨干力量开展了专项行动中期督查工作。

督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重点围绕医疗机构许可项目、人员管理、日常管理、处方管理、放射卫生、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中小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的医疗器械超过了有效期限、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经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等问题。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此次中期督查共检查单位15家,对发现问题的11家医疗机构,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依法拟予以查处。

本次督查旨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等问题,对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有着积极作用。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中小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以促进医疗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