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药店将受到冲击!国务院发文明确支持便利店卖药,并放宽对连锁便利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后,零售门店的执业药师配备不作单独要求。
这意味着,物美、苏宁、京客隆、屈臣氏、711等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后,实体门店可不再单独配备执业药师。
新华社发文:便利店卖药彻底放开
从便利店试水卖药,到便利店卖药正式放开,药店受到的冲击可以说在不断加大。
9月16日(昨天),新华社发文称北京市药监局简化北京便利店售药审批流程,当天即可发证,目前已有58家便利店取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资质,并在三个层面给予政策支持:
一是放宽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零售门店不作单独要求;
二是售药便利店豁免相邻药店间距要求;
三是适当放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摆放要求。
这也是在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并明确指出: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后,便利店卖药的进一步放开。
而除了针对人员、面积、距离等企业关心的问题给予政策支持倾斜外,北京市药监局同时表示:“试点在50家连锁便利店为市民提供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是《北京市2019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内容之一,这一任务目标目前已提前完成。
便利店卖药,可当天办证、发证
据悉,北京市药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全程跟踪服务的原则,组织相关各区认真落实试点方案,为申请试点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连锁门店可由总部统一申请、统一验收、统一办理,压缩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做到当天受理、当天验收、当天发证。
相比过去,一家便利店要增加售药业务,第一道门槛就是要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两张证书所需材料及审批时间就可以让一批企业望而却步,选择放弃。
一批药店受冲击
根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未来药店将被分为三类,其中,一类药店只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
这样来看,放开连锁便利店卖药,直接利好的的是一批非药店,而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一类药店将受到直接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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