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9月11日、12日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科对辖区内6所托幼机构及7所校外培训机构教室的采光照明进行检测。
本次抽检工作由我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辽宁天一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5.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标准值等情况进行抽检。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
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从娃娃抓起,防患于未然,但在现场检测中呈现的现状却差强人意,采光方向各异:右侧采光,后背进光,室内照明灯具与黑板方向各异,亮度不足等等,我所卫生监督员对托幼机构园长、保健医,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及老师进行了现场培训与指导,将当场可见的问题反馈给幼儿园与校外培训机构,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将检测结果通报给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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