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白求恩医院2019年招聘收费员、医事法律顾问公告

来源: 山西医疗卫生招聘考试/sxylwszp

山西白求恩医院2019年招聘聘用制收费员公告

山西白求恩医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三甲医院,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具有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六位一体的功能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收费员(7名)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要求:财会专业

4、其他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9月16日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于9月20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医院人力资源处305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现场确认审查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医院人力资源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和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报名、审查符合条件者,我院将组织应聘者进行相关的考核。具体时间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医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告,我们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四、其他

招聘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大医院人力资源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1-8379126

附件:山西白求恩医院2019年招聘聘用制收费员报名表

山西白求恩医院2019年招聘医事法律顾问公告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三甲医院,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具有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六位一体的功能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医事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岗位具体要求

应聘要求:执业10年及以上且无行业处分的执业律师,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及临床工作背景,具有连续担任三甲医院常年法律顾问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9月16日—9月26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医院人力资源处305进行资格审查。

(二)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和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其他

具体薪资待遇面议。

咨询电话:0351-837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