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18日),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公示2019年度药品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2019年度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9〕2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药品价格联动报价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19〕64号),企业申报了除广东、福建、重庆以外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包括河南省)的现行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我中心组织专家对相关药品报价进行了评估,现就公示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评估情况
经专家评估,对价格填报不足3个省份的药品、不符合比价关系或填报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等情况的药品,执行直接挂网采购;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填报价格高于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将企业填报价格调整至合理区间。
二、结果公示
有关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使用CA登录“药品招标系统”,点击“药品联动价格公示”栏目查看公示结果。
三、申诉和投诉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企业可进行申诉和投诉。本次采取网上申/投诉的形式,不接受现场办理。企业使用CA登录“药品招标系统”,点击“药品联动价格申/投诉”栏目,选择“申/投诉类型”后,点击“申诉”或“投诉”按钮,填写申/投诉内容并上传电子版材料。
公示期:2019年9月18日—9月24日。
咨询电话:0371-86095986 0371-86095987
2019年9月18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