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印发了《关于公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入围名单的通知》。指出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111号)要求,经省级商务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联合推荐、专家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有关部门综合评议等程序,初步认定17家机构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它们分别是: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天士力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
大连神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中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中医院
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市中医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云南省中医医院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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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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