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刻不容缓。宁海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曾于2015年7月移交安监部门,前段时间监管职责重新划转卫生健康部门,面对新形势下的职业卫生安全,宁海县卫生监督所迅速进入角色,熟悉法律、明确任务、重温执法要点,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加强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防治工作,全面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下达了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宁海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在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监管专项工作:
01
调查摸底,心中有数。
7月中旬,根据安监部门移交的企业名单,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梳理核实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摸清辖区内矿山、冶金和化工行业领域用人单位有关情况,将其中42家企业纳入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范围,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基础台账,为后续专项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02
能力培训,队伍提升。
为推进职业卫生监督队伍建设,选派卫生监督员赴职业卫生实训基地参加浙江省首期职业卫生现场执法实训班和市级职业卫生培训,同时还举办了首期全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培训,全县卫生监督员和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
03
现场执法,针对指导。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尘毒危害严重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现场检查,截止目前,已完成14家企业的生产车间布局和生产工艺、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了解,并重点围绕各企业是否按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落实“三同时”;是否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或检测、评价不合格的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未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向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等问题,都给予了针对性的指导,同时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下一步,宁海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推进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全面开展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同时落实“回头看”工作机制,对具有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来源:宁海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