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就破除形式主义顽疾,切实为基层减负,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措施。《通知》明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集中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务人员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所获学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省域间互认,各地不得直接或变相设置区域准入条件。
《通知》要求,除国家公布的培训项目外,各地、各单位不得要求医务人员在指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获取学分。确有需要且具备较好工作基础的地区,可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本省域内适用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并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为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通知》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结合行业发展需求,设立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纳入国家级项目管理范畴,优先作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分专业、分批次制订、发布继续医学教育指南,优先支持紧缺专业发展,科学引导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各地应创造条件,将优质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逐步制作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采用慕课、微课、远程视频等“互联网+”方式,供医务人员线上学习;加大面向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力度,通过“面授+远程”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缓解工学矛盾。
《通知》要求,改革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医务人员所获Ⅰ类、Ⅱ类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Ⅰ类、Ⅱ类学分可相互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累计6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不得直接向学员授予学分,需经学员所在地的省级继教委核实后发放相应学分。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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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增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