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促进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药品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山东省药监局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表1:山东省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划分
表2:广东省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划分
表3:国家商务部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划分
以上三个表格分别为山东、广东及国家版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稿。相对于商务部版本“一类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规定,山东版和广东版都将一类药店的经营范围设置为“非处方药”,仅有三类店才获得经营中药饮片的资格。
这也就意味着,山东省内大批二类药店也将失去销售中药饮片的资质。业界呼吁多年的“药店分级”改革终于进入实质阶段,未来极有可能在山东落地,但对于中药饮片的销售限制,又是中国零售市场的一次洗牌。
国家从 2017 年开始起草,2018 年 1 月连续发布第二版和第三版《意见稿》,到2018年 11 月发布第四版《意见稿》,可见,国家有关部委要对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的决心,而分类分级具体政策如何落地也牵引着医药零售行业的高度关注。
百亿市场或将受挫 药店面临整改倒闭
商务部发布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指出,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推广时间点越来越近,行业大洗牌时刻已经到来。2018年6月商务部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性和区域性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市场占有率较上年均有提升,零售市场集中度及零售连锁率不断提高。
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5409家(下辖门店229224家)、零售单体药店224514家。若药店分级管理全面实施,初步估算全国最多只有1/6的药店可以达到三级。随着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的推行,全国45万多家药店超过十万家可能会倒闭,而这些药店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最终因高额的成本压力而消亡。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典型样本城市零售药店2017年品类销售统计,零售药店销售额中的药品类居主导地位,占零售总额的81.8%,其中西药占47.7%(化学药品占39.9%、生物制品占7.8%),中成药占27.1%。
有分析人士指出,药店分级管理一旦实施,中药饮片在零售药店的销售势必受到强烈影响。零售药店应积极转型,提升自己的药物服务质量,升级药店的整体分类,否则将会失去百亿市场。
不可否认的是,零售药店近年来发展迅速,但行业准入门槛低、欠缺行业规划管理,药品零售行业呈现散、小、差。
在业界看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将有助于升级整个药店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在优胜劣汰效应下,行业集中度也有望进一步提升。
随着医药分家不断深化,药店分级管理已实施顶层政策的重要一环。业内普遍认为,政策对于那些在分类分级管理下,经营规范、服务能力强的高级别药店而言,在承接处方外流、享受慢病医保、大病医保等政策红利方面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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