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我委研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现将2019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医学类;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二)面试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七、其他事项
附件:
1.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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