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9年9月第28次推送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问答14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架和建设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由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共同组成。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院、门诊部及诊所。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综合门诊部等。提供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规划纲要》提出,要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原则上在每个地市级区域、县级区域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
公立中医医院是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之一,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三级中医医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二级中医医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主要是在建设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基础上,将中医药科室独立集中设置,综合运用多种中医药技术和方法服务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
中医药法释义(14)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诊所的规定
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在很多方面不同于西医药。实践中,一些希望个人开业的中医执业医师,虽然执业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超,但因为难以达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条件,而无法举办中医诊所。为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发展中医医疗服务,考虑到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不像西医医疗机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本条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本条第一款对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的要求作了原则性规定,即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主要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办理以下审批手续:一是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二是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此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的执业等方面的管理也作了规定,例如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本条第二款对举办中医诊所作了特别规定,是对本条第一款的例外规定。根据该款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即将中医诊所由一般医疗机构实行的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举办中医诊所要在开展执业活动前,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为加强监管,保证医疗安全,该款规定,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中医诊所实行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需要注意的是,举办中医诊所除遵守本条第二款所作的特别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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