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筹资标准和时间
2020年的参保交费工作10月份开始,每人缴费标准250元,12月31日前征缴工作结束。
二、住院补偿政策
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可享受大病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可报15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类别
医院范围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
(社区医疗机构)
150
150-800元70%
800元以上90%
县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400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市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500
5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三级医院
1200
12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省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600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三级医院
2000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省外
2000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2、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降为1.1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10%,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三、慢性病政策
参保群众经鉴定符合慢性病标准的,办理慢性病证,享受慢性病补偿政策。
转诊备案、信息查询电话:2788300
办理地址:政府3号院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
住院报销办理及咨询:2319916
办理地址:鹤山区政府3号院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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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鹤山区政府3号院大厅窗口或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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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医保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