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内各单位,还要全面配合长春市卫健委及长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部门,对所属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内部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长春市卫生系统将通过以上工作内容,增强系统内各单位网络安全保护意识,明确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长春市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据长春市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处长韩荣鹏介绍,早在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该法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将全面推进长春市卫健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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