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巡礼】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进展与成就

来源: 晋中卫生计生/jzwsjbgs


结核病是全世界由单一致病菌引致死亡人数最多的疾病,在链霉素、利福平等抗结核药物发明之前,结核病几乎是不治之症。

根据资料记载,自1882年罗伯特·柯霍(Robert Koch)发现结核分枝杆菌以来,因结核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达2亿。结核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严重危害人民健康。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增加防治经费的投入,加强机构建设,不断完善防治服务体系,通过卡介苗免费接种、大规模主动发现患者、全面推行化学治疗、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和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结核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较新中国成立前均大幅下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大约经历了创业时期(1949—1977年)、振兴时期(1978—1990年)、巩固发展时期(1991—2000年)、提高创新时期(2001—2010年)和高质量发展时期(2011年至今)等五个阶段。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各阶段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进展


(一) 创业时期

(1949—1977年)


1949—1977年期间,我国制定了适合实际情况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方针,初步建立了结核病防治的机构,建立了“分两步走、以城市为中心、逐步扩大到农村”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方针;全面开展卡介苗接种、化学治疗和不住院治疗,因地制宜开展人员培训和防痨宣传教育。

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消毒隔离等工作逐步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979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活动性肺结核患病率已经从解放前的1 750/10万下降到1979年的717/10万,估算患者人数为690万,全国涂阳肺结核患病率为187/10万,估算患者人数为180万,全人口结核感染率平均为27.5%,均较新中国成立前大幅度下降。


(二) 振兴时期

(1978—1990年)


1978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

1981年,卫生部制定和实施了《一九八一至一九九〇年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提出逐步建立健全省、地(市)、县三级结核病防治网和结核病疫情报告、登记和监测系统,加强结核病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的具体措施,做好卡介苗接种和加强结核病防治健康宣传等一系列措施。

在此期间,我国在防治技术策略层面上开始研究和引进了一系列结核病防治新观念、新策略和新方法,包括短程化疗、全面督导化疗、全程管理化疗、结核病防治减免政策的推广,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呈现全面振兴新局面。

继第一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后,1979年、1984—1985年和1990年又分别进行了三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摸清了我国结核病疫情的真实情况。


(三) 巩固发展时期

(1991—2000年)


1991年我国制订和实施了第二个国家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一九九一至二〇〇〇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重点巩固和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落实防治技术措施;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理念等。在此期间,13个省、市、自治区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15个省实施卫生部加强与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全面引进和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 short course chemotherapy, DOTS),使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入巩固发展时期。

2000年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结核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增加经费投入、加强规范化管理、发挥高科技作用、加强国际合作等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使我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四) 提高创新时期

(2001—2010年)


2001年10月13日,第一次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以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为总体目标;要求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对西部地区和贫困人群给予重点帮助;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肺结核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实行肺结核患者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

2004年和2006年国务院又召开了2次全国结核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策略),极大地发展和丰富了我国结核病控制的技术政策,建立起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结核病控制体系。

在这个时期,引进实施了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等多个国际合作项目,开展了耐药基线调查,并结合我国情况进行了科研创新,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到2005年底,我国DOTS覆盖率达100%,新涂阳发现率79%,治愈率91%,如期实现了全球和我国规划目标,为我国和全球控制结核病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中国在抗结核斗争方面树立了重要的里程碑。


(五) 高质量发展时期

(2011年至今)


2011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时期。《“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具体指出:“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全国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为新时代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策略和措施。

在这些新思想和新理念的指引下,我国开始积极探索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治疗和管理新措施和新模式;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和结核分枝杆菌合并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新手段的研究;积极研发和推广耐药诊断新技术、新策略,全面开展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行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等,涌现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案、新试剂和新疫苗,中国结核病的防治工作由世界先进技术和策略的跟跑者逐渐转变成参与者,有的领域变成了领跑者。


二、 70年来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


(一) 制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策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根据不同时期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际现状,制定相应的结核病防治模式。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研究,在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基础上,结合WHO遏制结核病策略的变化和我国国情,提出了中国结核病控制策略。

近年来,开始探索和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在WHO“终止结核病策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医防合作机制,突出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传播途径的阻断和高危人群的主动防控,强调新技术和新措施的应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结核病防控策略。


(二) 建成了完善的结核病防治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医防合作开展结核病防治的有效工作机制,巩固了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各项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防治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提高。

目前全国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组建率达到100%。


(三) 结核病防治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利用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以及结核病国际合作等项目的支持,更新、增添了大批结核病防治设备。

全国300多个地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建立了符合要求的传染病院、专科院所或传染病病区。

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对各级结核病实验室进行了改造建设,建成了全国的结核病实验室网络。

此外,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吸收高学历、专业对口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充实到结核病防治队伍中来。

各级专业人员及医务人员通过规划培训、项目培训、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及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等基本掌握了现代结核病控制的知识和技能。


(四) 结核病防治难点逐步攻破


一直以来,流动人口结核病、艾滋病病毒/结核分枝杆菌双重感染和耐药结核病的防治是我国结核病防治面临的三大难点。

2005年以来,我国通过局部试点、引进国际项目资金和经验,采取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铺开的办法,逐步解决这三大难题。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市开展了耐药结核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和管理,逐步将耐多药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纳入医疗保障体系。

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开展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的系统管理率也达到80%以上。


(五) 结核病疫情不断下降


1. 结核病患病率明显下降


1979—2010年,全国共开展了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全国结核病疫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活动性肺结核患病率下降了36.0%,涂阳肺结核患病率下降了64.7%。


2. 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稳步下降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结核病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尤其是2010年以来,我国结核病发病率的年递降率为3.2%,明显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1.5%。

我国的结核病死亡率也呈明显下降趋势。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的稳步下降,充分说明我国的结核病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 70年来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经验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做好防治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中央和政府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近年来对结核病控制的重视和认识仍在不断提高;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集中精力办大事,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所做的各项承诺也得到了有效落实;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资的机制,不断加大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

中央设立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同时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经费也逐步增加,为科学、协调、有序、有效地推进结核病防治各方面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


(二) 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是做好防治工作的有效手段


原国家卫生部于1991年9月12日颁发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成为我国结核病控制工作走向法制管理的重要开端。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使结核病控制工作由行政管理上升到法制管理。

1996年,原卫生部将肺结核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管理,提高新发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水平和新发涂阳患者的发现率。

此外,还制定和实施了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肺结核诊断标准、临床诊疗路径等技术方案,明确各级各类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肺结核患者的检查、督导治疗与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三) 全面落实医保政策是做好防治工作的有效途径


我国从1992年开始在部分项目地区逐步实行免费抗结核药品政策,2002年以后此项免费政策逐步扩大到全国各地。

2005年1月,全国各地在原有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实施免费抗结核治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免费治疗范围,对涂阴肺结核患者实行免费治疗管理。

近年来,又不断探索结核病的医保新政策,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增加了患者的发现,提升了患者的治疗效果,有效遏制了结核病疫情上升的势头。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为全球结核病防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 不断创新和改革是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源泉


根据我国结核病疫情现状和现实条件,不断探索和实施新的结核病防治策略、模式、手段和措施,引进新的诊断技术、新的患者管理技术、新的经费筹资模式,并不断加强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等。

这些探索不但促进了我国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此外,大力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才能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预防和控制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不断完善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逐步提高结核病疫情监测水平才能提升全国结核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时效性、促进监测信息的利用和管理、提高患者发现以及对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控,夯实结核病患者科学管理的基础。

加强各级结核病的督导检查,才能保证规划实施的高质量。


这些宝贵经验的取得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结核病防治取得巨大成就的保障,也为我国今后结核病防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 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展望


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采纳了WHO提出的“2015年之后肺结核预防、治疗和控制的全球战略和目标”,也就是“终止结核病策略”。

终止结核病策略的最终目标是:到2030年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人数在2015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80%和90%;到2035年结核病发病率降到10/10万以下,实现终止结核病流行的最终目标。

70年来,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依然面临结核病防治严峻的形势。要在2035年实现“终止结核病策略”目标,必须在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策略上不断创新才有可能实现。


一是要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认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为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将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与深化医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卫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协调解决结核病防治人力资源配置、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抗结核药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和防治设施设备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应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将肺结核患者纳入医疗保障政策范畴,并不断提高报销比例和其他各种患者关怀措施,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积极应对结核病预防控制新挑战,不断健全和丰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内涵,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结核病防治新技术、新药物和新的防控工作模式;加强国际学术交流,解决阻碍结核病防治的技术难题,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中国与结核病的抗争是一个长期的、全面的、专业化的和科学进步的漫长历程。

控制结核病依然是艰难曲折的,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同心协力,努力奋斗,共同克服各种新的挑战,直到最终消灭结核病。
(来源:健康中国)